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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明确返乡人员划定及管理措施

 

本报讯(记者 莫蓓蓓) 1月26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返乡人员划定以及采取的管理措施,助力农村地区精准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方案》明确“返乡人员”特指返回广西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所有境外、自治区外返乡人员;来自自治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的人员原 则上不流动);自治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从自治区外低风险区域返回广西的市、县城区人员和在自治区内各低风险地区市、县 (市、区)之间流动的一般人员,不纳入返乡人员之列进行管理,但需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据介绍,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根据方案,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由各村委会和单位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本村所有返乡人员。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有关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1月28日开始实施,至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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