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学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石,在民族团结教育中处于重要位置。本文运用田野调查、访谈、座谈和逻辑归纳概括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广西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开展研究,总结经验,发现困难和问题,从民族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入手为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言献策。
一、主要做法
着力抓好政策制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2011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作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决策。2016年11月,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要求未来5年“持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2018年5月31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9月30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11月28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2019年8月6日,印发《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一系列政策与文件的相继出台,为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
着力抓好部署指导和贯彻落实,建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及时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各部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一项关系长远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安排相关机构和人员专门负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把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思想基础。
着力抓好课程教材和资源建设,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体系。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指导意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为重点,将革命传统教育目标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养目标体系,分学段推进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从2011 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区中小学统一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使用全国统一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的同时,结合广西地域特点和民族文化特色,组织开发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地方教材,编制了供小学三年级至初中八年级学生使用的《广西民族团结教育读本》(共6册)。在此基础上,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中小学校还开发了具有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校本教材,地方和校本课程教材成为国家课程教材的有效补充。除了专门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外,各学校根据其他学科特点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渗透点,在体育、音乐、美术、语文、历史、地理等相关课程中嵌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内容。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国家—地方—校本课程有机结合的具有广西特色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
着力抓好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民族文化是民族团结进步不可缺少的内容,在民族团结进步中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广西推动中华优秀文化教育课程建设,广泛开展中华优秀文化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民族文化进校园,推动民歌、民间舞蹈、民族工艺、民族传统体育等进课堂,以文化传承教育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实施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程,指导全区156所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文化特色办学,通过在校园中建设民族文化长廊、体验馆、陈列室、博物馆等,展示民族文化、民间习俗以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建设国家、建设广西的故事等内容。结合“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活动。实施职业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建设工程,支持40所学校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为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孵化等培养高技能人才。举办中华文化涵养师德专题培训,培训全区56名示范校(园)长和3920名示范校(园)教师。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每年参加活动的师生超过50万人次。
着力抓好师资培养培训,打造一支献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打造一支具有民族团结情怀的教师队伍,是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关键。广西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师培训工程,在广西民族大学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每年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中小学校长、政教主任、团队工作者和思想品德课教师以及高校民族理论与政策骨干教师,2016年以来共培训1220人次。坚持抓好日常培训,在自治区开展的“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中,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通识培训课程进行安排,各地也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师资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教师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民族知识,提升其民族理论素养。此外,不少学校还聘请校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高校专家学者等作为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师,丰富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师资源。
着力抓好活动载体建设,增强各地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感染力。灵活选择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活动载体和方式。广西结合教育精准扶贫,广泛开展“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学生感党恩、跟党走。广泛开展“推普脱贫乡村行”“学前学会普通话”活动,在大力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同时,将鼓励学生掌握本民族、本地区语言的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范畴。合理布局民汉双语学校,实施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形成多语和谐、各族师生充分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氛围。定期举办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优质课评比等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各地各学校还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墙报、板报等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同时将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古迹、民族文化场馆等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基地,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学校向社会的延伸。
着力抓好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总结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西模式和经验。广西积极对接国家民委、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大力支持广西民族大学成立“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自治区民宗委、教育厅在该研究院基础上成立“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习基地”,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研习基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科学研究、社会教育与培训、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不断深入探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经验,为探索建立服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智库奠定良好基础。
着力抓好试验区建设,发挥优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引领作用。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贵港市覃塘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等3区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暨民族双语教育改革试验区,并建立专家指导制度,组建由政治学、民族学、社会学、语言学、教育学及艺术类等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定期对试验区工作进行指导。
着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学校依靠内生动力取得长足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部署全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印发《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部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积极动员和组织全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即“六进”)为主阵地、主渠道,大力培育、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底,广西先后有七批共44个区(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先后命名四批265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有效促进全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其中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五小学等12个中小学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南宁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等60个中小学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二、基本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广西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导向,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教职工感党恩、跟党走,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各族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自治区教育厅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学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各级学校党委要把民族团结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推动实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
强化制度保障。各地建立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民族工作委员会和政府民族工作机构,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有关方面参与、社会各界配合的民族工作格局,形成每个单位都做民族工作、每位干部都抓民族工作的良好局面。按照具有广西特色的“五个三”民族工作思路,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建立完善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和民族关系正确协调机制,建设民族工作专业队伍、少数民族知名人士队伍、专家顾问队伍,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工作、基层群众工作、争先创优工作,构筑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制度、组织防线,把民族工作抓细抓实。
加强考核运用。广西坚持用好专项绩效考评“指挥棒”。突出长效化、对标高质量,持续聚力用劲,凝聚工作合力,创建质量稳步提升。自治区党委从2019年起设立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评,对设区市和中区直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评,作为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考评涉及民族政法、维护民族团结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经济、民族社会事业、民族语文、民族干部等方面内容,主要考评各地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创新成效。通过运用专项绩效考评这项牵引工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着力强优势补短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实现层层落实全覆盖,各地创建热情高涨,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三、困难问题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制度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国家和自治区层面目前还没有出台加强中小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指导意见,由于没有刚性要求,加上当前要求进校园进课堂的课程较多,区内各地各学校开展学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够均衡。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资源开发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体课程的地位没有得到落实,各地各学校对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资源开发重视不够,课程资源来源渠道不多,不能满足实际教育教学需要,进而影响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质量。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师资保障不足。因学科定位不明确,大多数中小学没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的专职教师,小学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本上由品德与社会课老师兼课,初、高中则主要由政治、地理或历史课老师兼课。大部分兼课教师得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多,对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指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有一定影响。
四、政策建议
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机制。一是建议实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进校园工程、实施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宣传教育进校园工程。利用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宣传,重要报刊开辟专栏发表文章,广播电视开辟专门讲坛专题座谈宣讲,在校园中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浓厚氛围。二是建议支持部分中小学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于2020年2月获批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逐步覆盖到中小学。三是建议统一编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教材和读本,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功能,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有的任务、工程和项目进校园,打牢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基础,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为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建议给予中小学更多的正向激励和支持指导。一是建议在规划编撰以及相关政策、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中小学更多的倾斜支持。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时,对中小学既要有宏观的要求,又要有可量化的目标和任务,特别是要明确一些实实在在的项目、工程、资金,尽可能增加“干货”,确保规划取得既定效果。二是建议在教育资金分配上更多考虑民族团结因素,加大对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学校得到更多的支持。
建议高度重视并倾斜支持广西中小学发展。一是建议国家及自治区给予广西中小学更大力度支持,在原有的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基础上,筛选出一批重点学校,试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政策资金扶持。二是建议出台加强中小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指导意见,将学校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提高到必修课的重要位置。三是加大对各地各学校对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拓宽课程资源来源渠道,突出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体课程的地位,提高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质量。四是尽快明确学科定位,在中小学配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的专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