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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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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总工会 共青团广西区委 自治区妇联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近日,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民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自治区总工会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工会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的网络空间、搭建民族团结进步的文化桥梁、打造促进各族职工交往交流交融的职工文化品牌、增强各族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工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区工会系统形成生动实践。《实施方案》明确,全区各级工会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工会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规划,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有总结,有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要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从少数民族干部职工中培育先进典型和模范,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表彰中,注重选树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典型。

共青团广西区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增进青少年历史文化认同,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活动等,强化思想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通过推进网上舆论阵地建设,深化网络内容建设创新,牢牢把握网络舆论引导主动权等,建设网络阵地,打造民族团结和谐网络空间。要通过奋力投身脱贫富民战略,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青年创新创效行动,加强青少年关爱及权益维护,积极履行共青团、青联组织政治参与职能等,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动员各族青少年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要通过深化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推进团属核心外围组织建设,注重青年社会组织联系培育,加强新兴青年群体联系服务,加强联系凝聚,夯实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要通过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开展群众性交流活动,推动青年对外交流交往,搭建桥梁纽带,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通盘考虑,统筹推进。

自治区妇联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引领广大妇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家庭,切实服务各民族妇女儿童,不断促进各民族女性人才成长,把各族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实施方案》明确,全区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妇联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规划。加强与宣传、统战、民宗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抓好落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扎实开展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抓好民族团结工作中先进妇女典型的培树宣传,打造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大力弘扬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通讯员 王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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