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国家民委印发通知,确定20个地方为第四批“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南宁市榜上有名,成为广西唯一获此称号的城市。
南宁市是以壮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首府城市,一直以来,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2011年7月,南宁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首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形成的“13456”民族事务服务平台成为全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南宁模式”。2018年,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同志在南宁市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对南宁市积极创新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探索出“13456”的“南宁模式”给予充分肯定。2019年,南宁市再次被国家民委列为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南宁市以此为新的契机,不断深化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12345”为工作抓手,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围绕“一条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着力抓好教育引导。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对来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教育引导。以政策为引导,以活动为引导,以模范人物事迹为引导,以通用语言学习为引导。
二是着力打造宣传实体化。打造南宁市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立“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宣讲台。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民俗文化体验中心。建立“红石榴”大舞台。建立“爱我中华”民族团结宣传长廊。建立“手牵手心连心”微心愿屋,开展帮扶结对活动。
三是着力加强理论研究。2019年,国家民委副主任赵勇对中华中路社区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工作高度评价并作批示:“加强宣传、加强指导,发挥好中华中路社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示范作用”。今年10月底,南宁市委与自治区民宗委、广西民族大学联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南宁中华中路社区实践”征文暨研讨活动,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南宁经验”。
打造“两个服务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精准服务
一是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通过该中心的统筹协调,南宁市39个街道(乡镇)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中心,362个社区(村)均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站,组建2000多人的协管员队伍。
二是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与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了广西首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全心全意为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开展“三大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2019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超过1000多场次,包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内的各族群众参与互动超过百万人次。2020年,开展“石榴花开美邕城——2020年首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系列报道等九大活动。此外,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等市属媒体的优势,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好人好事,不断创新南宁“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方式,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消息”。
二是建立市级少数民族联谊会,在12个县区成立联谊工作站,在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集中的20个社区成立联谊服务点。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中开展“心连心”主题联谊。去年以来,累计举办各类交流联谊活动260多场,参与的各族群众超过5万人次。
三是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评比命名活动同时,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开展“三优一模”命名活动。同时,各社区还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评“星”级人员活动。
健全“四项机制”,推进来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常态化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坚持部门联建、分级联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同时,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出台1个文件+推进20条任务+实现1个总目标”,再部署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是建立“两头”对接机制。在与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四区首府城市签订“建立少数民族地区首府城市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区域合作机制”备忘录的基础上,又与新疆和田、甘肃夏河、宁夏吴忠等地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共管协作机制。此外,还推进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北部湾区域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接。
三是建立结对帮扶机制。通过“1+1”结对帮扶模式,建立社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居民交朋友、结对子活动。全市已建立1+1结对帮扶共3060 对。
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以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为平台,建立“市级指挥中心—县区管理办公室—社区监测站”的监测网络,市级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工作指挥中心,全市332个社区(村)均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站,对本责任区域及周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实行实时监测。市、县(区)均成立民族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南宁市民族宗教群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应对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近年来,南宁市没有发生过一起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落实“五项措施”,增强来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出台系列政策。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宁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政策性文件,及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困难救助、政策咨询等方面的精细化服务。
二是开展定期走访。坚持落实“六必访”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民族工作干部、工作队伍结对联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做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有矛盾纠纷的必访、有重大疾病的必访、有重信重访的必访、有生产生活困难的必访、有家庭重大变故的必访、有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时必访。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走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600多户,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困难和问题1600多件。
三是抓好民生服务。每年集中力量抓好一批民生工程、办好一批民生实事。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624.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27%;建成使用公办中小学校35所、建成幼儿园20所,新增学位6.6万个;发放城乡低保4.7亿元、特困人员救助1.6亿元;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演出6300场、惠及群众305万人次;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次达1287.27万。2017年至2019年,筹措各级财政资金84.42亿元用于扶贫,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邕宁区1个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实现摘帽,全市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43%。2020年上半年,南宁市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共筹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8.17亿元,坚决完成1.8803万贫困人口脱贫,实现3个贫困村出列,确保脱贫质量。
四是推行网格管理。通过将社区民族工作与基层服务管理系统对接,依托南宁政法综治“云数据”应用平台,推动形成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目前,全市主城区所有街道、社区和城中村全部完成网格基础建设,划分网格7064个,配备网格员6000多人。2019年以来,全市网格员走访巡查中共收集各类信息3.1万条,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1.5万余起,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8.3%,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实际问题12000多件。
五是强化社区服务。通过“一家一街两站”(民族之家、少数民族创业街、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创业孵化站),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管理体系。2019年以来,在22个社区“民族之家”示范点的基础上,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向社区一线拓展,全市共建立362个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 9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创业街,10个“跳蚤市场”,49个创业孵化站。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全市“民族之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就业帮助6330人次,帮助安排就业经营2100多人次,孵化了38名少数民族创业型“小老板”和创业先锋。
本栏目由南宁市民宗委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