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民宗委 、南宁市精神文明办联合在全市城区(开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开展“五星”(“团结星”“文明星”“守法星”“诚信星”“敬业星”)争创评审命名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
本次评审命名范围及对象为全市7个城区、3个开发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五星”各有条件标准。“团结星”: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家庭和睦,家风民主,友善邻里,助人为乐,团结左右,顾全大局;热心公益事业,扶助老弱病残,爱护公共财物,甘于舍己为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无争吵骂架行为。“文明星”:积极参加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礼貌、家风淳朴;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家庭及工作场所室内外干净整洁,家庭和谐,文明礼貌;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守法星”: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守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不搬弄是非,无矛盾纠纷。“诚信星”:诚实守信,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欺诈抵赖;群众口碑好、威望高;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敬业星”:艰苦奋斗、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非理性民间金融活动;在所从事行业中取得较大成绩。有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违反市县区相关法律法规、违背民族团结做法情况的人员,取消参评资格。
据了解,本次活动将在全市评审命名100名“团结星”“文明星”“守法星”“诚信星”“敬业星”。
(通讯员 韦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