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再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这段讲话:“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更加坚定了柳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决心和信心。
抓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站位和认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柳州必须担负起来的使命责任,是推动柳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自身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柳州各民族团结和谐,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迅猛,各民族群众脱贫奔小康步伐明显提速,民族工作已成为彰显柳州地方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成绩的取得,源自于全市长期以来不断营造的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的良好氛围,源自于各部门长期以来不断形成的妥善治理民族事务的工作机制,源自于本土优秀民族文化不断地传承浸润,源自于各族群众在获得感实践中形成的真心认同。柳州市要珍惜成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站位和认识,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柳州之路”的继续探索,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登上更高的台阶。
抓职责,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创建工作中,深化创建工作部署和融合
创建示范市工作既是系统工程,又是创新工程、群众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2019年8月,柳州市成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确定了“工业辐射带动,城乡携手共建,加强交流交融,共同繁荣发展”的创建思路,区分了“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创示范”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通过营造全社会宣传氛围、宣讲重大意义、总结柳州创建经验、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以及持续抓培树典型等途径方法,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政治任务、将创建工作作为政治职责履行,在全社会不断营造了“人人讲团结、处处争先进”的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将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员先锋性和党员理想信念为引领,团结各民族群众一起奔小康。柳州市将创建活动与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乡村振兴、精神文明等结合起来一起抓,开展活动相互嵌入内容,将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创新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以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为抓手,将少数民族进步、携手奔小康等任务分解为具体指标,纳入各部门工作范围,做到全面奔小康“一个民族也不能少”。
抓监督,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伟大实践中,加强创建工作实效和落实
柳州市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测量仪”的特殊作用,对市级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学习、宣传等创建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促进各部门主动抓、现在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市创建办通过制定《“十进”活动指导手册》,把创建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纳入工作全过程、纳入督查检查重点范围,根据考评结果进一步指导滞后单位整改,推动了示范市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借鉴抓创建文明城市、平安柳州等工作的有效经验,在督导创建工作中做到检查监督与培树典型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探索实践相结合、传统做法与推广经验相结合,结合柳州工业立市和多民族聚居区的市情,不断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不断在全市各族群众中升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理念,赋予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新内涵。
抓法治,依法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障创建工作依规和长效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能够保证民族事务长治久安,确保创建工作依法依规长效实施。柳州市根据宪法,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自治县自治条例》,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等法律规章文件,深入抓好创建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先后就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将听取和审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报告作为年度工作监督重要议题,并形成审议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创新的“五联”调解民族地区省际调解工作机制、“山歌普法”、法律援助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等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了创建工作的法治基石。
抓基础,夯实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基础,保证创建工作广泛和务实开展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是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柳州市努力做到创建成效让群众评判、创建成果让群众共享。通过深入推广柳南区广电社区“广电说事”,鱼峰区大龙潭社区“网络山歌”等畅通各民族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的经验,普及该市在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中“幸福工程”与民族团结“民心事业”“推普脱贫”和“双语双向、助力精准扶贫”同步部署的做法,深化“建设亲情边界、做好民族团结模范”“民贸民品企业反哺民族地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探索,尽量减少同一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差异,力争同一区域内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创建工作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市创建活动实体还由“六进”拓展为“进机关(单位)、企业(园区)、乡镇(村)、街道(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营、窗口单位、景区、两新组织”等“十进”,让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在各行各业更加普及,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更加深入群众,让民族团结进步的内涵更加丰富,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
( 执笔:刘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