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下一版4
 
马海“晒秋”美 直播助农忙
柳州市多措并举促进两个民族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成效显著
为加快建设民族文化 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印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
广西民族报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9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印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

 

近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民宗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

为规范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自治区民宗委牵头对2013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印发的表彰办法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机构、评选推荐条件、名额分配、评选程序、宣传方式、模范代表享受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困难帮扶待遇、维护荣誉应尽的义务、撤销表彰奖励的情形等内容都按照最新要求和规范表述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也把我区近年来开展评选表彰工作中的一些成熟做法纳入其中,使其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如评选推荐条件,增加了“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等内容。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所有 广西民族报

联系电话:0771-5528076 5559552
传真:0771-5528087 电子邮箱:gxmzbw@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政编码:5300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