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南宁市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2019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出台1个文件+推进20条任务+实现1个总目标”,再部署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的总目标。
《通知》指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在实施强首府战略中具有特殊重要性,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南宁市结合各地各部门职能,明确区域协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应用、推进均等化公共服务、加强“民族之家”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等20项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南宁实际,还创新推出了市直机关单位与“民族之家”示范点结对共建活动、深化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南宁市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等多个举措,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通讯员 韦元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