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柳州市将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定“工业辐射带动,城乡携手共建,加强交流交融,共同繁荣发展”的创建思路,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创示范”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创建工作,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初步形成全面创建的良好态势。
形成高位推动格局。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市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工作办公室,明确从各单位抽调骨干到市创建办集中办公,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工作,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纳入了柳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在创建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积极保障。
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制定《柳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示范市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各县区、新区、各部门职能职责。结合柳州市实际,初步制定《柳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任务分解表》和创建活动“十进”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将任务下达相关县区、单位落实,确保示范市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
助力脱贫攻坚。把创建示范市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逐年加大对融水和三江2个少数民族贫困县,融安县4个深度贫困乡镇、172个深度贫困村、10个极度贫困村和656户极度贫困户的财政支持力度。仅2019年,融水、三江、融安等3个贫困县(自治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31亿元用于扶贫,市级安排给融安、融水、三江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3.82亿元,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80.64%。普遍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
抓好示范培育。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单位)、进企业(园区)、社区(村)、乡镇(街道)、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营、窗口(服务)单位、景区、家庭等“十进”活动,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制定创建活动“十进”工作方案、考核验收标准和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评方案。在全市开展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标杆性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和教育基地,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严格抓好督查。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纳入2019年全市绩效考核范围。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市创建办落实由专人通过绩效平台跟进,对各相关部门开展创建进度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督促落实,定期深入各创建单位开展巡回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督促整改,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创建工作细化量化,推动各县区、新区及各单位工作落实。
(苏格真 秦川华 韦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