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30多岁的女法官,有这样的判案思路和能力,应该说很不简单!”在谈到韦丽华法官时,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化法院”)副院长韦明登如此评价,“善于学习,敢于担当,这是很要紧的。” 这两个特质使她快速成长,年纪轻轻就取得不俗的战绩。
2017年,韦丽华因参与审理宜州“3.16”涉黑案,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3.16”案是河池市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也是当年河池市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工作中的“三大战役”之一,该案庭审时间持续19天,宣判持续两个多小时,判决书长达316页。
韦丽华先后在立案庭、大化法庭、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大化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参加工作16年来,她从最初的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一步步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员额法官,其间曾连续多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14—2016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广西首批“壮汉双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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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干边学,“壮语盲”变“壮语通”
韦丽华不仅从书本中学习法律知识,向老法官学习办案思路和工作方法,也非常注重在实践中学习。
壮语,就是她在工作中学到的重要技能之一。虽然用壮语进行庭审、调解、调查早就是她工作的一部分,但能通过壮语应用能力测试、评上“壮汉双语法官”还是让她很兴奋。“居然过了,而且分数还蛮高,(说明)我这些年还是学到了一些东西,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肯定。”回忆起去年壮语考试成绩公布时的情形,韦丽华的脸上散发出快乐的光芒。
这种肯定让她多快乐,壮语曾带给她的挫败感就有多深。原来,韦丽华虽是壮族,但因父亲曾在河南当兵,她在河南出生并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来跟随父母回到老家都安瑶族自治县,因不会讲壮话而受到小伙伴们的冷落。
童年留下阴影还不算,工作之初她又因不懂壮语屡屡碰壁。大化虽属瑶族自治县,但语言主要以壮话和普通话为主,瑶话、桂柳话为辅。
韦丽华工作初期,需要用壮语处理的案件比例达60%—70%。作为一名书记员,因为听不懂壮语,她连基本的记录工作都难以完成,只好硬着头皮不停请教同事。后来参与审理案件,又因不会讲壮语而被当事人拒之门外。
要想完成好工作,壮语,成为她必须跨越的一道坎。她一边办案一边学,跟同事、群众学讲各个乡镇的壮语方言,向有经验的老法官请教如何用壮语解释法律术语,逐渐能用壮语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其诉求和问题的根源、调解纠纷、开展审判工作。
在她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中,因为被告人只会说壮语,而其家人请的辩护律师听不懂壮语,她只好又当审判员,又当翻译。“那个律师是被告的儿子从南宁请来的,之前没会见过被告,到现场一听被告讲的是壮语,就傻眼了,我只能帮他们搭起沟通的桥梁。”韦丽华说。虽然这比正常的庭审多花一倍的时间,但“如果不这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维护”。
随着普通话普及程度逐渐提高,在韦丽华接手的案件中,需要用壮语处理的案件比例下降到30%左右,但在她看来,法官具备壮语能力的必要性和价值并不因此而下降。用壮语开庭的案件被告人一般是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多是农村的留守老人,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子女又长期不在身边,更需要耐心地沟通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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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把庭审开进乡村和校园
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多是坐堂办案,但为了方便老百姓,同时最大限度发挥案件的普法作用,在审理某些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时,大化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也采取流动法庭的形式,把庭审开在田间地头和校园里。
韦丽华就曾专门到大化都阳镇某村审理过一起失火案,还邀请村里的留守老人来旁听。那里是该起失火案的案发地,被告人韦某因在自家责任地焚烧杂草引发山火,涉嫌犯失火罪。韦某是地地道道的壮族阿婆,只会讲壮话,开庭前她显得非常紧张。韦丽华便用壮语跟她聊天,告诉她庭审的程序等信息,缓解了她的紧张情绪。
案件顺利审结后,韦丽华又请大化法院的一位资深法官给老乡们上了一堂普法课,专门针对这类案件讲解相关法律。听了这堂用桂柳话讲的普法课,当地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这些留守老人大都不知道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觉得在自己地里烧草,不会造成什么后果,其实一旦不小心点燃周围的林木,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韦丽华说。
如今在庭审中,她壮话、普通话、桂柳话切换自如,但是“一碰到瑶语就彻底投降了”,韦丽华在工作中接触瑶语的机会相对较少,但她表示,如果有机会也想学瑶语。
去年8月,在参与审理大化雅龙乡虐童案的过程中,她就接触了几位讲瑶语的当事人。该案源于一段女童遭男子鞭打和摩托车拖行的视频,去年2月,视频曾在网上疯传并引发全国网友热议。
“视频刚传出来的时候我们这里也炸了,觉得这个案肯定要重判。”韦丽华说。但经深入调查,他们了解到被告人韦某并非习惯性地使用暴力,当时是因为女儿不愿上学,反复劝说无效,一气之下才使用暴力,而且小女孩的伤势较轻。夫妻俩共育有7个孩子,这些孩子都还年幼,需要照顾。小女孩和父亲之间还有感情,希望父亲早日回家;孩子的母亲时常发病晕厥,无力承担养家重担,也希望丈夫尽早回家,综合考虑案情及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大化法院最终判处韦某有期徒刑7个月。
因为小女孩在读书期间跟外婆居住,法官需要通过外婆了解小女孩的生活状况以及该案对其造成的影响,但外婆只会说瑶话。外婆家是从外地搬迁来的,所以她的瑶话甚至连当地瑶族人都听不懂,韦丽华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找了一整天,最后才找到一位老师充当翻译。
这个案子让韦丽华感受到会说少数民族语言的重要性,“因为办一个案,不仅要了解案件情况,还要了解它背后的原因”,会说当地老百姓的语言,就有利于了解这些原因,进而在量刑或者调解时做出更合理的决定。
“当时判了以后我们又被网友骂了一轮,其实他们不了解真实情况。”韦丽华苦笑道。她认为,审判最重要的目的是教育被告人而不是惩罚他,被告通过这个案子认识到自己的教育方式不对,改变自己的行为,这才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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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担在肩,巾帼不让须眉
多年来,韦丽华的审判能力和壮语水平逐渐提高,一同增加的还有她肩上的担子。
作为大化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负责人,她不仅要审判案件,还负责少年法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法制宣传等工作。其所办案件数和结案率在庭里始终名列前茅,所办刑事附带民案件调解率逐年增高,现达95%以上;少年法庭工作成效显著,近几年每年考核成绩在全市数一数二,当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法制宣传进校园、进村屯活动广泛调动起老百姓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把任务交给这位同志,我们放心。”大化法院副院长韦明登对韦丽华的工作能力和态度给予充分肯定。
在领导眼中,她是能力强、敢担当、工作作风大胆、耐心细致的得力干将;在同事眼中,她是严于律己、精益求精的榜样;在儿子眼中,她则是工作很忙、没有太多时间陪伴自己的妈妈。
因爱人在外地工作,周末才能回家,家里老人身体又不太好,上小学的儿子基本靠她一人照顾,前段时间忙扫黑除恶工作,一两个月的时间里加班都是常态,忙得连儿子的面都见不上几次,“可能那段时间真的关注他太少了,他写了篇日记,里面说‘我的妈妈是一位法官,她很忙很忙,都没时间陪我……’看得我眼泪都要流了。”说到这,韦丽华红了眼眶。
家里的难处,韦丽华很少向同事提及。领导把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的大案要案交给她,她从不推辞或抱怨。尽己所能完成任务,让党组织放心;讲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让老百姓暖心。这,大概就是壮汉双语法官韦丽华最不简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