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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华停:壮语沟通接地气 手撒石灰勇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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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壮汉双语法官系列报道之六·
陆华停:壮语沟通接地气 手撒石灰勇断案

□ 本报记者 赵德飞
▲陆华停(左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陆华停徒手撒石灰为当事人划线定界。
▲陆华停(中)接受记者采访。
 

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在广西武宣县,有一位双语法官,他用壮汉双语审理案件,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他通过自己司法便民利民的工作,用行动向人民做出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名叫陆华停,壮族,武宣县桐岭镇人,现为武宣县人民法院桐岭人民法庭负责人。他向记者讲述了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个生动而曲折的故事。

1 故事一:复杂的医疗纠纷案

“在壮族聚居地区审理案件时,为了更好地尊重和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往往需要使用壮语进行调解、开庭。如‘回避制度’这个术语,开庭时当事人不懂汉语很难理解。这时,我就会用壮语向当事人解释,意思为‘需要换人进行案件审理’,当事人听后就明白了。”陆华停在武宣县人民法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遇到错综复杂的案件时,有时候用壮语审理案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2017年,陆华停主办的原告余某诉被告武宣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余某的独生女住院分娩时发生意外死亡。从立案之初,余某就向法院宣泄各种不满,后来因对鉴定机构鉴定其女儿死因结果不服,多次大闹法院,要求重新鉴定。但因不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法院不予准许。在这种情况下,余某的情绪更加激动,三天两头跑到法院,工作人员每次接待他气氛都很紧张。

陆华停想到余某年过六旬,却要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成了“失独老人”,失去了生活依靠,也失去了精神寄托和最基本的赡养保障,情绪激动在所难免。陆华停一边站在余某的角度安抚其情绪,用壮语真诚劝慰,耐心解释,释法明理,最终打破了老人的心理隔阂;同时一边用汉语与武宣县人民医院代理人进行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武宣县人民医院一次性赔偿余某56万元。该医疗纠纷案顺利结案,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用壮语做思想工作,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入心入脑,真诚到位,效果很好!”陆华停深有感触地说。

2 故事二:棘手的离婚纠纷案

“壮族群众都是很淳朴的,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廖某与韦某的离婚纠纷案。”陆华停向记者讲述第二个故事时说。

廖某与韦某是恩爱夫妻,生育有2个可爱的孩子,但是后来女方突发精神类疾病(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且久治不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这种情况是符合离婚条件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安置好女方。陆华停在将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了解到,廖某家是贫困户,女方韦某的娘家也是贫困户,处理不当就会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

怎么处理好这件棘手的案件?陆华停想到必须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他和同事们到金秀瑶医精神病医院了解韦某的病情,医院的主治医师说,韦某前几天接到其父亲的电话,得知廖某起诉离婚后,病情很不稳定。

此时,陆华停意识到,跟韦某谈话时要注意方式和措辞,要以真诚打动人心。刚开始,韦某看见来的只有穿着制服的陆华停和他的同事,便一脸失望地问:“我老公没来吗?”陆华停用壮语告诉她,这次是来了解情况,想办法帮助她解决问题的。

身处异地的韦某听到陆华停用家乡壮语和她沟通时,紧张的情绪一下缓解,脸上开始露出了笑容。谈话到最后,韦某用壮语跟对陆华停说:“哥法官(编者注:壮语倒装句,即“法官哥”的意思),我想过离婚的事,我老公一个人赚钱要养两个小孩和老人,还要赚钱给我治病,我也不想拖累他,可我这病反反复复没有个准数,我父母年纪大了,加上家庭条件又不好,希望他能把我安置好。”

一个女人,在最孤苦无援的时候心地还是那么善良,性格还是那么淳朴,韦某的这番话深深地打动了陆华停。陆华停也由此判断这个时候韦某应该不属于发病时期,应该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此,陆华停建议对韦某进行司法鉴定,双方接受了建议并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的结果是韦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陆华停在做男方廖某的思想工作时,廖某对陆华停说,父母年老体弱,负担重,但他会尽量让女方安心。最后经过多方筹措,廖某不仅把韦某在医院的医药费结清,还一次性补偿给韦某生活费及医疗费15万元,而且这笔钱是领调解书当天就履行了。当天,在分别的时候,韦某交代廖某要注意身体,照顾好小孩,廖某也表示往后有时间会多带小孩去看妈妈。

“听了他们的道别,我心里很感动,也很欣慰,我们用真情和汗水成功处理这个棘手的案件,让我觉得工作再累也是值得!” 陆华停说。

3 故事三:手撒石灰解纠纷

“群众的事情当天能办好,绝不留过夜!”陆华停又讲述他手把石灰一撒,土地纠纷案立即顺利解决的故事。

2014年6月,武宣县东乡镇发生一起事关刘某1、刘某2、刘某3的土地纠纷。刘某2、刘某3系亲兄弟,虽然两人较刘某1年长,但论辈分,刘某1为两人的叔叔,三人因土地权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刘某2、刘某3二人到法院起诉。

陆华停了解该案情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用壮语拉近心理距离,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你两个侄子年纪都比你大,六七十岁了,作为叔辈你该考虑一下两个侄子的困难,能让就多让些,给他们过个安心的晚年嘛。”经过陆华停的耐心劝说,刘某1心有所动,但希望用自己另外的土地和侄子二人交换。陆华停一听顿觉找到突破口,于是找到刘某2、刘某3二人,说明刘某1的想法,在陆华停的耐心劝说下,两人同意换地。

2014年6月27日,陆华停与相关部门人员一同来到纠纷现场对土地进行测量。为了尽快化解矛盾纠纷,陆华停见身旁有一桶石灰粉,他不顾皮肤可能被灼伤的危险,立刻徒手抓起石灰粉,划起线来。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测地划线,两家顺利交换土地,案件得到解决。

陆华停不顾皮肤受损,手撒石灰划线保公平,最终消除了两家的纠纷,挽回了双方的亲情。这个法官“手撒石灰勇断案”的动人故事,一时间在当地传为佳话。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追求目标和努力方向!”陆华停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据统计,仅2017年,他共办理案件152件,其中执行案件12件,结案12件;民事案件140件,结案137件,所结案件中调解的65件,撤诉的31件,调撤率70%;2018年办理案件174件,结案171件,结案率达98.3%,其中调解53件,撤诉93件,调撤率达85.4%;2019年1-5月,办理案件71件,结案49件,结案率为69%,其中调解29件,撤诉4件,调撤率达87.8%。陆华停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多次荣获各种殊荣,2015年被评为武宣法院年度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第二个“执行月”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全区法院“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全区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

采访快结束时,陆华停一再对记者说:“借此被采访机会,我想对我带领的团队表示感谢,正是由于他们认真细致地工作,有特殊情况都会第一时间和我沟通,才让许多棘手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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