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民宗委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在扎实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效。
持续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标准化水平测试工作。研究出台广西《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管理办法》《壮语测试办法》《壮语测试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持续推进常态化考试的制度建设工作。成功举行2018年度和2019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吸引来自区内10个市的考生以及云南省、山东省的部分考生共835人参加,其中今年有464人参加考试,为历年来参加考试人数最多的一次。考试的社会功能逐步显现,南宁市壮语文水平考试结果已经应用在职称评定上。
依托学校加强双语人才的培养。教育厅、民委、财政厅、人社厅、编办、民语委等六部门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每年招收高中起点两年制和三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壮汉双语方向公费定向师范生,至今已培养5届学生,人数超过500人。科学稳妥推进双语教育,有37个县(市、区)开展壮汉双语教育工作,壮汉双语学校269所,在校学生总数14万余人。建立健全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家库。支持、鼓励建立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壮文学校等院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研人才培养基地。
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办法(试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民语委关于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壮汉双语法官壮语应用能力测试评定实施方案》等,去年在全区壮族聚居的9个设区市12个县(市、区)法院系统推进壮汉双语法官评定试点工作,评定107名同志为首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法官。今年全面开展全区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举办2018、2019年度全国法官壮汉双语培训班,提高基层法官使用壮汉双语开展司法工作的能力,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加大对艰苦边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壮汉双语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先后组织举办了民语系统干部壮文培训班、壮汉翻译培训班、壮语词汇调查收集培训班、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调查语料整理培训班、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保护调查培训班等,累计培训干部300多人次。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全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等。
(韦秀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