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民委、财政部联合下文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贷款利率由执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参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方式确定。
承贷机构可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溢价等因素,与承贷人自主协商确定具体的加减点数值。政策调整后,既提高了承贷银行的放款意愿,又便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为开展生产获得贷款,进而享受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李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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