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自治区民宗委注重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党建助推作用,促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长足发展。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委党组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作为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尺。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委领导班子都是第一时间进行学习传达,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今年以来特别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委党组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10次组织集体学习;主要领导多次对机关党建工作作出批示,3次主持党组会研究党建议题,2次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1次主持召开直属单位建设会议。委领导先后以9次上专题党课、2次开展集中培训、3次专题学习、2次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强调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属性,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带领民族宗教工作党员干部在党言党、为党分忧、立党为公,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各级党组织书记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起来,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制定和实施《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方案》,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抓好落实,一起检查督促。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政治建设形势研究分析会,把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与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做好督查工作。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抓好党的建设尤其是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和党组织负责同志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既报业务账、又报党建账。
三是加强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来抓,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开展“做看得见的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向张富清、黄文秀等时代楷模学习活动,请各级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教育引导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切实把党员形象树起来。要求党员在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时,通过佩戴党员徽章、摆放党员工作牌、设置党员示范岗位、发放党员联系群众服务卡等方式亮明党员身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上专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和过“政治生日”,让党员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推进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交流,培养既政治过硬又精通党建业务的行家里手。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党支部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百优学习品牌”,中心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今年举办了2期党务和纪检干部培训班,安排党务干部20多人次参加各级党建培训班。加强党建工作保障,保证必要工作经费。做好典型引路,每2至3年开展一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表彰机关、直属单位100名多名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20多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给系统30多个先进集体、20多名个人记二、三等功。
(吴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