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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钦城:少数民族司法阳光的撒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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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梁 晴
李钦城:少数民族司法阳光的撒播人

 

让少数民族公民行使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让壮乡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阳光温暖基层民族地区。这是我区“壮汉双语法官”担当实干、勇于创新为基层群众服务的生动写照。

有这样一位“86”后法官,他扎根基层,情系壮乡,带领壮语审判团队积极探索,逐步踏出一条符合钦北区民族实情并具有当地壮乡特色的壮语巡回审判之路。

他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双语员额法官、大寺人民法庭负责人李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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