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他们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的第一线,他们奔波在田间地头定纷止争,他们走街串巷做群众工作,他们把法治宣传送进乡村、校园,他们用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审判、调解,他们都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壮汉双语法官。2018年,自治区高级法院会同自治区民宗委,以12个壮族聚居人口较多、壮语使用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定试点工作,共评出107名法官为首批全区法院壮汉双语法官。2019年,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在我区全面推开,未来将有更多的壮汉双语法官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展现我区司法实践新成果,彰显壮汉双语法官风采,本报精心策划并从今日起推出系列报道“壮汉双语法官故事”,带您走进法院、走近壮汉双语法官,听法官们讲办案故事,感受他们扎根基层、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他是宁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他叫蒙建锋。在领导眼中,他是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面对疑难案件有担当的优秀双语法官;在同事眼中,他是既能用壮话、当地白话、普通话办案,又多才多艺,能唱歌能跳舞能演讲能主持的“多能法官”;在当事人眼中,他是亲和力十足,调解矛盾很拿手的“知心法官”。日前,记者来到宁明县人民法院,走进蒙建锋的日常工作中,感受这名基层员额法官如何用双语传递法治的声音。
1 双语庭审现场:捍卫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
8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宁明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了壮汉双语庭审。
10:40,蒙建锋叫上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一起开庭前准备会议,简单研讨案情及开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由于原告、被告都是壮族村民,对汉语不够精通。庭审前,法庭征求双方意见,双方均申请用本民族语言参加庭审。原告代表周某告诉记者:“我普通话说不好,用普通话上法庭,表述不清我的问题。这个案子事关我的利益,用本地壮话能把我想说的该说的都表达出来,所以我申请用壮语开庭审理。”
11:00,蒙建锋换上法袍,走进法庭,用汉语和壮语宣布这起排除妨碍纠纷案开庭。原告宁明县明江镇凤璜村寨美屯村民小组部分村民在位于本屯“底派”处建有住房,在住房间留有一南端宽2.8米,北端宽3.8米的村民生产生活通道。2016年,被告周某某以该通道是其用自己的土地置换而来为由,先后在通道上用废旧砖头、旧拖拉机设置障碍,妨碍原告村民生产生活通行而引起纠纷。为此,经联社、村委会和镇人民政府多次派员调处,但终因被告坚持己见而调处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蒙建锋逻辑缜密清晰,壮语汉语交替使用,语速不急不慢,发问简单明了,以娴熟的审判技巧和流利的本地壮话驾驭整个庭审活动,使得庭审程序层次分明、规范高效。
庭审结束后,问到对本次开庭是否满意,原告寨美屯村民小组组长周某说:“公正。法官会讲壮话,我们村民很满意。”周某还告诉记者,刚来法院起诉时,他普通话说不好,又对法院比较敬畏,还是立案庭的法官用壮语一步步耐心引导他办理起诉手续的。
送走原告、被告后,蒙建锋告诉记者,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既然法律赋予了少数民族当事人这项权利,我们就要努力去维护。虽然运用双语办案会增加法官的工作量、开庭时长,对法官语言和业务能力也有更高的要求,但它是体现司法公平正义、高效化解少数民族当事人之间纠纷矛盾的必要工具。”
2 双语办案之路:做少数民族群众的“知心法官”
桐棉人民法庭距离宁明县城101公里,管辖桐棉镇、那楠乡两个乡镇内的一审民事案件,辖区内约6.6万人口,以讲壮语为主。桐棉镇是蒙建锋的故乡,他自幼在桐棉镇长大,所以对当地壮语十分熟悉。“当地人都是少数民族,多讲壮话,年纪大些的不会讲普通话,用当地壮话调解矛盾,跟当事人像拉家常一样,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调解成功率高,所以在桐棉法庭,我一直用双语开展工作。”蒙建锋对记者说。
2013至2017年期间,蒙建锋先后在桐棉人民法庭、海渊人民法庭、爱店人民法庭三个乡镇法庭工作,他扎根基层一线无怨言,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恪尽职守。他熟悉本土壮话,善于与群众沟通,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他充分利用开展“假日法庭”“街日法庭”等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社区、村屯,极大地方便老百姓的诉讼,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海渊人民法庭工作时,蒙建锋用壮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90后谢某和80后苏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于2011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一直在苏某家生活,2012年6月生育女儿苏某某。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不牢,婚后经常为家中琐事争吵,2013年3月后双方便分居长达3年。该案调解过程中,蒙建锋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彼此仍余情未了,且都心系年幼的女儿,于是法理情理结合调解。他带领自己的壮语审判团队,扛上国徽、设备,将壮语巡回法庭开到了当事人家里,并创新性地邀请村委主任、妇女主任、双方亲戚代表等到现场参与调解。在这个接地气的巡回法庭上,一个个挚爱的家乡人,一句句暖心的家乡话,最终让这对年轻的夫妻冰释前嫌,重归于好,调解现场很是温馨感人。濒临破碎的家庭在巡回法庭上当场调解和好,让蒙建锋充满成就感:“自己感觉像做了一件很大的事一样。”
蒙建锋告诉记者,用当地语言进行调解,有亲和力,群众比较认可,群众表达诉求、进行诉讼都更顺畅,办案工作开展起来也更顺利。说到调解心得,蒙建锋表示,一是要用心倾听双方诉求,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二是要保持耐心,调解工作不能一蹴而就,要进行多次调解。
“审判业务比较注重调解,蒙建锋讲本地壮话很有优势,又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案件调解率高。”宁明县法院监察室主任李仕德说。
“我跟蒙建锋在乡镇法庭共事半年多,他双语办案水平比较高,主动要求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宁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梁松说。
多年来,蒙建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总是以他的坚定、执着,诠释着一名法官的责任,以公正司法、廉洁奉公的作为,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康庄大道上不断前行。他的同事们告诉记者,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蒙建锋日复一日坚守岗位,从一名司法警察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近年来,蒙建锋年均办案80余件,年结案率达80%以上。由于工作出色,他曾荣获2014年度全市法院“三零标兵”、2015年度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连续几年被评为本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 宁明县人民法院:用民族语言传达法治的声音
宁明县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县总人口44万,其中壮族人口占82.9%。宁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讨勤告诉记者,近年来,宁明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壮汉双语审判,充分保障广大群众运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重点围绕民族团结发展,打造壮汉双语诉讼服务品牌,提升双语诉讼服务水平,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等目标,在传统审判中引入壮语元素,实行壮汉双语导诉、壮汉双语调解、壮汉双语庭审、壮汉双语回访等,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壮语巡回审判及特色司法服务工作,消除了语言上的沟通障碍,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着力培养双语法官方面,宁明县人民法院一是给双语法官配备办案工具包,包括手提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方便双语法官巡回办案;二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按照“1:1:1”的模式配备双语法官办案团队,即1名双语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有效提高办案质效;三是强化对双语法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优先选派双语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广西法官学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提高双语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2018年至今,该院共有15人次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广西法官学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
当前,宁明县人民法院会说壮汉双语的干警共68人,其中员额法官22人,司法辅助人员46人。2018年,有4名员额法官被评定为壮汉双语法官。“希望以蒙建锋为代表的双语法官们积极发挥民族语言优势,为壮族同胞们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宁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讨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