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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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0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宁市民宗委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培训内容

 

10月22日,南宁市民族宗教系统2019年依法行政暨政法宗教民语业务培训班在宾阳县开班。

23日上午,自治区民宗委副巡视员余飞受邀为培训班学员讲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内容、重要意义、制定考虑、主要亮点、疑难问题、贯彻落实等方面的内容,来自南宁市民宗民语系统、有关县(区)、开发区及所属乡镇、街道社区等单位(部门)的70多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市民宗委还向各位学员发放了一面印有《条例》在线学习视频二维码,另一面印有壮汉两种文字宣传标语的环保袋,采取接地气、便捷化的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受到学员欢迎。

今年9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会议要求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条例》知晓率,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条例》宣传推广,确保各项内容深入人心。下一步,市民宗委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民宗委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对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韦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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