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池市民族和民语工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构建多语种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成效突显。
加强政策宣传,监督、规范壮文社会使用和翻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壮族三月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族语文政策法规,扩大群众对民族语文政策的知晓度。二是在自治县县庆活动中,翻译、审定、检查督查各种标语的壮文,力求壮文的规范和准确。三是在民族活动的背景墙、标语、标牌和电子屏幕上组织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四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使用壮文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及时纠正壮文使用的错误。
推进壮文进村入校,拓宽民族语文工作领域。协助、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壮文进校工作,大力支持教育部门和壮文校、点开展各项壮文教学活动,学校教材教学、学习园地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在全市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学校名称、校铭校训、学习园地、宣传标语、宣传栏等都规范使用壮汉两种文字。
开展双语和谐示范建设工作,促进民族语文的社会应用。在东兰县武篆镇开展壮汉两种文字和谐共处示范工作。主要是在当地学校课堂教学中组织使用壮汉双语;在行政公务、公共服务中,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壮汉两种语言服务;在各种活动中,积极组织“双语”形式,在公共场所标识牌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通过这些工作和活动,促进民族语文社会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维护和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构建多语种和谐的语言生活。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诉讼等壮文翻译工作,在《刘三姐歌谣——情歌卷》上、下册的壮汉对译、《壮族俗语集成——河池篇》的编写;在6个县开播了民族语电视新闻栏目等方面,满足社会各族群众的需求。
举办各种民族语比赛、培训班,增强民族语文吸引力。先后举办了瑶文培训班、“中小学生壮、毛南、汉语讲故事比赛”、歌师歌手壮文培训班,丰富了民族语文的形式。
(梁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