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族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龙胜:稻香鱼肥庆丰收
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右江区委统战部召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推进会
七星区举办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民族宗教知识培训班
平南县组织开展对百户贫困户入户慰问活动
南宁市完成2019年度广西法院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
南丹县开展县法院法官壮语应用能力测试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9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9月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长周红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自《条例》施行以来,南宁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落实措施,不断提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服务能力,以壮族文字为符号的民族文化元素在壮乡首府得到进一步彰显。要以更高的思想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以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条例》知晓率,要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壮族三月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节庆活动为契机,通过山歌对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条例》宣传推广,确保各项内容深入人心。要遵守《条例》规定,依法推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要强化政策支撑,加快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各级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民宗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加快推动《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据,更好发挥壮语壮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要以更强的组织保障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落实。要凝聚部门合力,加快建立政府统筹协调、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制。要强化经费保障,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加强督导检查,加强综合执法,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南宁市委组织、宣传部门和市政府发改、教育、文广旅、民政、人社、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列席会议。

(韦尹璇 磨 锋)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所有 广西民族报

联系电话:0771-5528076 5559552
传真:0771-5528087 电子邮箱:gxmzbw@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政编码:5300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