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天等县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除通过印发资料、电子屏幕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脱贫攻坚、打黑除恶宣传活动外,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等部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充分利用壮语宣传简洁便利易学易接受的特点和优势,由宣传部负责标语内容筛选、结构设计、经费落实、联系固定等具体事宜,统战部、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负责壮语翻译、把关,制作“双语宣传标语”并固定在城区和平路、天宝路、天桃路等主要干道上。新制作的“双语宣传标语”图案,结构新颖,制作精细,特色明显,除规范的壮汉两种文字外,还有国旗、天安门城楼等国标元素和天等指天椒的壮族元素,内容涉及脱贫攻坚、打黑除恶等,其中,脱贫攻坚标语60多条,打黑除恶标语70多条。标语引用习近平总书记金句59条,广西金句5条,崇左市金句15条。
“双语宣传标语”将提高公众知晓率,调动公众参与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助推各项工作,为民语工作再添亮点。
(黄寿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