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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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学习培训班在南宁开班

 

8月26日上午,自治区民宗委举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班开班典礼在南宁举行。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翚永红、副巡视员余飞,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广西银行学校党委书记沈立君,自治区民宗委、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以及参训学员、老师等共计60余人参加了开班仪式。

在开班仪式上,翚永红为本次培训班学员作开班讲话,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学员应该认识到《条例》的重大意义,珍惜学习机会。二是要牢牢把握《条例》的精神和实质,准确掌握《条例》各项条文的原意,确保能贯彻落实《条例》。三是要努力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端正学习态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高度自觉,遵守各项纪律,静下心来认真学习。

沈立君向学员介绍了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情况,并希望学员能认真学习,学以致用。

开班仪式结束后,余飞从《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基本内容、特点亮点、贯彻落实等方面为学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据悉,本次培训班为期1天,是为贯彻落实《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推进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精神,根据《自治区民语委、民宗委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提高学员对《条例》的认识,把贯彻落实《条例》有机融合到本单位业务工作中。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主要是全区民宗系统领导干部、直属单位和基层民宗工作部门后备储备专业人员等。

(莫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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