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第十条规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师范等高等院校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文学、教育、艺术、翻译、广播影视等专业和课程,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可以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和课程。”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语支的民族地区,在高等院校中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培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扎实,兼通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能够在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发展和其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复合型高级语言文字专门人才,对于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广西对此十分重视,广西民族大学设立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文)本科专业已有20余年,学生毕业后都能熟练地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成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人员、翻译和教学人员。
但整体看,广西高等院校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业还比较少,即使是在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文)专业的本科生规模也偏小,每年只招生几十人,与其他省市自治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远远无法适应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需要。比如,目前我区高等院校中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只有广西民族大学,而甘肃、青海、四川省各有2所大学,内蒙古、新疆分别有3所和8所大学。而招生人数更是无法相比,2017年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生人数为40人(瑶语20人、壮语20人),云南民族大学该专业则招265人。
当然,我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使用人口的多少、方言差异的大小、有无文字传统、语言功能的大小上,存在不同的特点,因此,在高等院校民族语言文字专业设置的规模和方向上应有所不同。应从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语言、文字等具体情况出发,根据不同民族发展需求,设置不同的专业,构建不同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近年来,云南、贵州等省采取高校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订单式”培养模式,既拓展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业的生源,又解决了就业问题,保证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熟悉掌握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干部、教师、科技人员、法官等,值得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