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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不辍只为让壮文事业厚土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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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不辍只为让壮文事业厚土生花
——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刘艳珠
□ 左江日报记者 庞尉婷
▲2018年12月,刘艳珠在广西人民会堂参加全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
▲2017年10月,刘艳珠在全国第一批全国双语和谐示范村——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给壮文班学员上课。
 

“没有壮文就没有我的今天,是壮文让我感受到了进步的喜悦,也是壮文改变了我的命运。”谈起坚守了三十几年的壮文事业,宁明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主任刘艳珠抑制不住激动之情。

作为一名老壮文工作者,刘艳珠毕业至今一直从事壮文教育和推广使用工作。三十几年如一日,她始终默默耕耘在历史悠久、民族文化底蕴深厚的花山大地上,为开创壮文推行使用工作新局面,弘扬花山民族文化,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2018年,她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1987年,从广西壮文学校毕业后,刘艳珠成为宁明县第一批小学壮文老师。在农村小学从教5年,她教学近300篇课文,其壮语词汇储备量几乎与壮汉词典词汇量相同,这成为她今后从事民语工作受益无穷的财富。1992年,因工作需要,刘艳珠调到宁明县民语办,从此真正与壮文工作结下不解之缘。

三十几年来,刘艳珠始终发挥着“老壮文”的骨干作用和老党员的带头作用,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1990年,宁明县属于壮文进校调整县,1992年刘艳珠调到民语办后,在上级没有下达壮汉双语教学试验任务的情况下,她和壮校的其他老师利用县民族中学这个教学阵地开设壮文班,培养出了3届230多个壮汉双语兼通的初中毕业生,为大中专院校输送了17名壮文专业学生。

同时,刘艳珠还在民族中学担任班主任兼上汉语文课,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她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教育教学成绩显著。1992年,刘艳珠指导学生参加广西首届中学生语文知识百题大赛,荣获竞赛指导一等奖;1997年指导学生参加南宁地区初中语文知识竞赛,获得竞赛指导一等奖;2002年指导学生参加广西语文古诗文知识竞赛,获南宁地区赛区优秀指导老师二等奖;2003年指导学生参加全区中学生古诗文知识竞赛,荣获优秀指导老师一等奖。

刘艳珠在山歌收集、整理、翻译(曾参与崇左市山歌集1-4集的翻译整理)等工作中都是主要业务能手,是名副其实的实干家。因为专业人员少,老同志体力不支,年轻同志经验有限,因此很多主要工作都压在刘艳珠肩上。但她从不计较,也不喊苦不叫累,而是勇挑重担,把工作视为学习,在工作中寻求进步。由于工作踏实,积极肯干,表现突出,2010年3月,她被抽调到中央民族语文翻译局参加全国两会一系列工作报告的民族语文翻译工作;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参与全国首批双语和谐示范村(社区)宁明馗塘村的民语培训教学工作。

刘艳珠说,参加全国两会的民语翻译工作让她倍感光荣,而参加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更让她引以为傲。

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是2017年宁明县政府重要工作之一,由宁明县政府组织领导,民政、县志办、文管所、民语办等多个部门组织实施。按分工,民语办主要负责地名的壮语翻译工作。本着尊重地名的历史、文化,以及对工作极其负责的态度,刘艳珠自告奋勇,包揽了其他几个部门同志的工作任务。因为时间短,任务重,她常常加班加点赶进度,就连节假日也用在下乡采集地名信息、整理资料、斟酌每一个地名的确切含义上,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行编写,做到地名读音与含义相符。

宁明县地名分为居民点、单位、山峰、山地丘陵、地片、河流等35类,该县民语办共计完成5000多条壮语地名翻译及地名来历及含义的解释编写工作,地名普查资料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尤其是刘艳珠负责的地名壮语翻译、地名来历和含义解释意三项表格填写工作的标准规范性,均排在崇左市前列,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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