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至17日,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振林率队赴柳州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受国家民委委托,李振林分别出席在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和融水苗族自治县举行的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代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民宗委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和融水苗族自治县荣获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表示热烈祝贺。
李振林指出,近年来柳工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为目标,促进各族员工交往交流交融,致力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支援三江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融水苗族自治县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效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柳州市、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树立了榜样。
李振林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是一个综合性的称号,是对各级各部门在民族工作方面取得成就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柳工集团和融水要继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方式方法,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认真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要重常态重实效,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创建工作,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永葆活力。
李振林还考察了柳工集团和融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赴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自治区民宗委 韦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