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是一个多民族杂居地,辖区内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13个民族。全县52万人,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74.5%;有118个少数民族村(居)民委员会。近年来,融水坚持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动。
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级26个主要部门为成员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了示范创建经费、宣传经费、示范点打造经费等。各乡镇、村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县创建工作行动方案、“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将普法与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民族发展项目,切实改善农村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把民族工作做成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如四荣乡荣地村、田头村,就通过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现了乡村旅游与民族文化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村民收入稳步提高。
三是通过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基层政法单位(司法所)、进旅游景区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融水民宗局 吴进初 陈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