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9月提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近日制定出台《海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精神脱贫”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精神脱贫”行动。
根据方案,海南州将坚持“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两手抓、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聚焦农村牧区部分群众精神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解剖分析,理清思路、找准对策,充分利用当前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堡垒先锋、思想武装、文明创建、智力帮扶、技能提升、健康普及、文化建设、环境清洁、关心关爱、模范带动、法制保障、生态环保等十二大工程的实施,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内生动力和精神力量,增强贫困群众自我造血功能,依靠自己的努力创造幸福生活,助推全州整体脱贫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时,海南州将建立贫困户脱贫表彰激励制度和“早干早支持,多干多支持”的帮扶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切实把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精神支撑立起来、信心树起来、本领强起来,变“输血”为“造血”,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为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精神脱贫”行动顺利实施,海南州将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实行动态监测,将贫困村的精神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脱贫攻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乡风文明行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国民族报》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