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南宁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根据《南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南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南宁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下设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南宁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中心。南宁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相关管理职责划入南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下一步,南宁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中心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顺应时代发展,准确定位,持续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工作。(南宁市民语委 韦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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