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第一年,同时也是《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施行一周年。2019年南宁市“两会”——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14日至18日在南宁顺利召开,“两会”会标首次同时使用了壮汉两种文字,受到参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好评。
长期以来,南宁市人大、政协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对民族语文工作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2015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壮文社会使用管理确定为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项目,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宗教委员会、市民宗委、市法制办、市民语委有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赴云贵调研考察民族语文立法工作,拟将现行政府规章《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壮语文使用范围、规范等作出明确和规范,为南宁市的壮语文工作提供法治保障。2016年,南宁市政协常委和部分委员视察南宁市壮文推行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协常委和委员的主体作用,掌握和了解全市壮文推行使用情况及《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贯彻落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构建多语和谐的语言生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献计出力。2017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条例》列入南宁市未来五年地方立法规划。
(南宁市民语委 韦尹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