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2018年自治区民宗委民族宗教业务培训班在南宁举办。自治区民宗委主任何朝建作开班讲话,并以“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题讲授开班第一课。
何朝建在开班讲话中指出,举办这次培训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为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题词精神,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贺电精神,汪洋主席等中央代表团领导在各市的有关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民族地区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开展学习研讨,全面提升自治区民宗委系统干部的民族宗教知识水平,系统地掌握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何朝建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我国宗教工作创新推进,并强调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民族工作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中央的最新精神,也是今后我们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今年大庆活动期间,习总书记题写了“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的贺匾,表达对全区各族人民的殷切期望和深情厚爱,既是对广西山河秀美、民族和睦、人民幸福的美好祝福,也是对广西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再创新辉煌的深深嘱托。
何朝建要求,全体学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形势,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何朝建通过授课,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策保障、当前存在的民族问题、当前民族理论中争议的不同观点、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最新精神等5个方面的内容,并指出我区当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11项主要工作。
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李振林主持培训班开班仪式,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民宗委纪检组组长班美月,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沈永明、玉石、梁柳宁、翚永红,副巡视员余飞、覃汉华出席开班仪式,该委机关、直属单位、原民语委机关等105名干部参加培训。
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与工作交流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目标明确,形式创新,贴近当前工作的需要和形势任务要求,聚焦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语言文化、民族教育、“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扶贫资金管理,以及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等多个重要内容。
(自治区民宗委 农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