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至26日,自治区民宗委监督检查处组成检查组一行2人赴贺州市,对该市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在贺州市,检查组一行首先与市民宗委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逐一查看其工作台账、财务票据等。经了解,贺州市民宗委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资金,做到了“六有”,即有申报、有研究、有分配方案、有音像图片、有往来票据归档材料、有档案盒等,没有出现挤占挪用等情况。但在档案资料归档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对此,检查组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在贺州市民宗委主任覃恩先等同志的陪同下,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平桂区宗教活动场所,八步区黄洞瑶族乡民族学校、三岐村等进行实地走访查验,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自治区民宗委 罗 军 张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