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法院壮汉双语法官队伍培养培训工作,提高壮汉双语法官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2018年全国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10月11日上午,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广西法官学院举行,自治区民语委副巡视员余飞受邀参加开班仪式并为学员授课。
余飞在开班仪式上说,目前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兼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与现实审判工作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如何切合实际、做好壮族地区壮汉双语法官的培养培训工作,是法院、民族及民语系统需要共同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前三年全国法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省级法院和民语部门合作开展培训打下了坚实基础,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两部门继续延续和巩固这种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态势,今后民语部门仍将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指导支持壮汉双语法官培养和培训工作。
开班仪式结束后,余飞代表自治区民语委向广西法官学院捐赠《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基础壮文》等一批壮文图书,作为学员培训教材和参考用书,并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做好壮汉双语法官培训工作》为题,给学员上了本期培训的第一课。
据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从2015年开始承办全国法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今年的培训班是在总结此前办班成功经验、积极采纳学员意见建议基础上举办的第四期培训班。自治区高级法院和自治区民语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共同研究设置课程,协商邀请授课师资,使今年的培训班课程设置更为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授课老师层次更高。
本期培训时间为10月11日至31日,参加培训的壮族地区基层法官共有33人,其中广西壮族聚居地区相关市县28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相关市县5人,均为具备一定壮汉双语基础和审判经验、培养潜力较大的一线审判工作人员。
(自治区民语委 莫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