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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语委专项督查组在南宁开展宣传标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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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治区民语委专项督查组在南宁开展宣传标语督导工作

 

9月6日,为规范悬挂张贴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宣传标语,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玉石率督查组在南宁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邕宁区、兴宁区、青秀区进行现场督查指导,详细了解南宁市主要街道、重要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悬挂张贴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宣传标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壮文是否准确,听取了南宁市民宗委、民语委及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督查组对南宁市规范悬挂张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宣传标语工作表示满意,并针对部分主要街道路段和部分单位的宣传标语存在壮汉书写顺序不规范、排版不够美观等问题提出整改、提升意见。

下一步,南宁市民宗委、民语委将按照自治区民语委督查组反馈的意见,主动协调、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宣传标语〉的通知》中的要求,规范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确保全市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宣传标语符合壮汉文字书写原则,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南宁市民宗委 韦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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