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上接第3版)
众美齐聚2018世界文旅小姐少数民族赛区海选盛典
公 告
公 告
遗失声明
联合国赴华项目走进云南丽江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8年8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第3版)

 

(上接第3版)

三、新时代和新使命

壮语文事业的发展已经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上,迈进了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谈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比如强调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少数民族孩子双语教育要抓好,要让孩子们学会说本民族语言、学好汉语,汉族干部要争取会讲少数民族语言。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新疆考察时指出:“少数民族孩子双语教育要抓好,学好汉语将来找工作会方便些,更重要的是能为促进民族团结多作贡献。”2014年9月,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民族地区当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要会讲汉语,汉族干部也要争取会讲少数民族语言,这要作为一个要求来提。不然,这个干部是当不好的,话都听不懂怎么做工作?”“在一些有关民族地区推行‘双语教育’,既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也要鼓励在民族地区生活的汉族群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这些都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今后一个时期,壮语文的推行使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共同”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努力开创新时代壮语文工作新局面,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壮语文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去谋划和推动;必须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步,用政策和法律来保证推行使用壮语文工作的开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拓展壮语文的推行方式、渠道和途径;必须坚持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努力形成多语和谐的语言环境;必须坚持整合资源、凝心聚力,努力形成各方重视、部门配合、各界参与的壮语文工作格局。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进一步增强推行壮语文的信心和决心。推行使用壮语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壮族人民的权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壮族人民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是党和国家民族平等政策的重要体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政策,首先要坚持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之间顺畅交流和创造和谐社会语言生活创造基本条件,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纽带和桥梁。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尊重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抓好《壮文方案》的实施,通过壮语来促进汉语的学习和使用,逐步做到同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继续加大对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法规尤其是广西推行使用壮文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壮族人民依法推行使用壮文的意识。坚持把重大活动宣传和日常宣传、传统媒体宣传和新媒体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如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报纸、刊物、微信等平台,推动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机制,通过争取举办宣传周或宣传日等相关活动,营造氛围、推动工作。

(二)加快推进壮语文法治化建设,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八条等都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的规定。我们要坚持依法推进,高举宪法旗帜,在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壮文方案》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有序稳妥推进壮语文工作法治化进程。要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精心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民族工作任务,策划系列主题活动,灵活宣传的载体,广泛持久开展《条例》的宣传普及,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制定《条例》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和事权,研究制定必要的配套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条例》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和执法检查,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绩效考评,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内容在本领域、行业、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

(三)积极稳妥推进壮汉双语教育,大力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享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壮汉双语教育是壮族聚居地区民族教育的特点。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民委等六部委局《关于推进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工作的意见》及我区实施方案,健全和完善双语干部培养、评价、选拔、激励、保障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干部双语能力水平的提高。要继续抓好壮文进校园、农民学壮文学科技培训班、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民间歌师歌手壮文培训班、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人培训班、壮语电影下乡活动等工作。健全民族语文水平等级测试标准,开展好壮语文水平考试,推动出台壮语文招生、就业、教育、教学、研究、出版等方面特殊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不断壮大和稳定壮语文工作队伍和人才队伍。巩固提升壮汉双语教育水平,配合教育厅全面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四)积极搭建壮语文推行应用的平台和载体,不断拓展壮语文推行使用新渠道。努力创新壮语文推行使用和服务社会的方式、渠道和途径,构建综合性服务平台,推动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把壮文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应用水平。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服务,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等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译制和播出能力,继续抓好壮语文科技电影下乡活动等工作,使壮语文更好地为壮族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服务。

(五)继续抓好壮语文的研究和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壮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争取更大支持,加强民族语文科研、调研和社会应用调查研究,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推进壮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壮语文规范标准体系,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数字化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实施好国家语保工程广西少数民族濒危语言保护项目,争取更多调查成果纳入国家语保库。(完)

 
下一篇4  
 
   
   
   


版权所有 广西民族报

联系电话:0771-5528076 5559552
传真:0771-5528087 电子邮箱:gxmzbw@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政编码:5300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