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友光,苗族,广西融水人,2015年8月退休。2011年当选为柳州市芦笙协会首任会长,2016年9月再次当选为会长。
38年前,梁友光从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城到柳州市里来的时候,芦笙对大多数市民来说,还是一种只存在于偏僻农村、带有神秘色彩的民族乐器;如今,芦笙伴舞已是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低沉悠扬的芦笙音在这座城市社区、广场、校园大型节日和庆典的各个场合响起。
桂黔交界的广西融水、三江等地,吹奏芦笙是在苗年坡会、红瑶兰家节、打同年等民族节日中传统保留的活动,也是苗、侗、瑶、壮、汉族人民为数不多的共同的民族乐器,更是各族群众交流感情、表达心情、传递祝福的重要手段。
传统的苗族芦笙吹奏,分为迎宾曲、庆丰收曲、团结曲、踩堂曲和芒蒿曲等。按每堂围成一个个圆圈,苗哥们围绕大芦笙,舞动着中芦笙、小芦笙进两步、退一步,有节奏边吹边舞。此时,大、中、小芦笙齐声轰鸣,既有“呜嘤呜嘤”的娓娓动听,又有“嗒嗒隆隆”的低沉沧桑,民族血脉就在这固定的程序与仪式里相传。
芦笙是带有鲜明地域性的文化图腾,苗、侗、瑶族群众生在大山、长在大山,耳濡目染接受芦笙吹奏的熏陶,即使长大后去城市生活和工作,也忘不了幼时的乡音。哪里有乡寨,哪里就有芦笙;哪里吹起芦笙,哪里就有了乡寨。
以往,芦笙歌扎根在万重苗山里、活跃在深山寨子中,城市里的居民只有到融水、三江及相邻的贵州省等地旅游才能见识到这一民族天籁。
20世纪90年代,梁友光和30多个柳州市的融水籍同乡,用自己从乡下带来的芦笙,自娱自乐组成市区第一个芦笙队,参加了龙潭公园春节庆新春活动和柳州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表演。后来由于人员分散、交流不畅,加上资金缺乏等原因,芦笙队逐渐停止了活动。2008年秋,“居柳安陲民族芦笙队”重新组织,到2011年协会成立时,柳州市区已经建有5支芦笙队。如今,梁友光创立的柳州市芦笙协会已拥有30支队伍,外出表演吹芦笙的足迹遍及南宁、贺州、来宾以及区外的佛山、香港等地。
柳州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5.7%,具有较强的包容吸收外来文化的能力。但不同的民族文化从交流到交融,不总是一个顺风顺水的过程。梁友光清晰地记得,芦笙队第一次盛装参加全市春节联欢晚会时,曾被少数人歧视性地称为“苗佬来了”。2001年芦笙队刚组建,还没有固定的练习场地,在社区、广场等地组织吹奏芦笙时,很多城市居民好奇地指点围观,芦笙声音洪亮影响周边居民的学习和休息,有的社区居民不理解,还向街道投诉“噪音”扰民,芦笙队员经常被公安、保安赶走。还有人对芦笙协会的成立抱怀疑的态度,说梁友光传播的不是纯粹的民族文化,甚至断言这是一个披着民族外衣、实为牟利的商业组织。此外,城市芦笙队是少数民族群众自发组织的民间艺术团体,没有固定的拨款来源,成员多为进城务工人员,有时因时间冲突,影响到队伍的稳定性。芦笙队第一次组建期间,50多个队员纷纷退出,坚持下来的也只有梁友光和另外一名队员。直到今天,全国市一级的芦笙团体,也只有柳州市芦笙协会开展活动时间最长、活动最多。
谈到对自己影响最大的“芦笙印象”时,梁友光回忆起17岁时到相邻的安泰乡“打同年”活动。苗族“打同年”习俗,是以一个寨子为单位,集体到相邻的寨子访问做客进行交流,是加深村寨之间、村民之间和谐友谊的重要活动,这其中,芦笙是必备的媒介和主角。进入另外一个寨子“打同年”时,客寨要在寨边吹芦笙合奏曲三次,待主寨的芦笙队同样回应三次迎宾曲,伴随一番歌唱后,客寨方可过寨门。进入主寨后,到达的第一个地方是芦笙坪,客寨先吹奏三曲芦笙,接着,主客双方便你一边我一边地进行芦笙比赛。邻寨之间经年的积怨纠纷,就在这芦笙音舞与美酒之间弥合消融。梁友光意识到,大苗山有自己独特的文明符号,芦笙合奏不仅是苗寨民间习俗的重要组成,更是传递合作、团结和友谊不可或缺的媒介,自己作为苗民子孙,传承好这一传统技艺义不容辞。
这些年来,梁友光坚持无偿办会,坚持以笙会友、以笙传情,平时苗、侗、瑶、壮、汉族队员一起,队与队之间开展“打同年”联谊活动;每年定期举办一次大型的芦笙协会年会暨苗年活动,不仅所有芦笙队参加,还邀请融水、三江等自治县及广州市的芦笙队,以及其他民族的文艺团体一同参加。组织参加政府公益性演出,到少数民族地区和定点捐助的村屯进行慰问和联谊活动,影响力越来越大。
如今,不少社区利用节日、党建活动开展民族节目表演,不少企业开始将民族歌舞纳入企业文化,不少学校将民族乐器纳入课程,梁友光的芦笙队伍在节假日成了“抢手饽饽”,社区、企业、学校争相邀请梁友光的芦笙队到现场指导,忙的时候,一天赶3~5堂芦笙是梁友光的工作常态。柳南潭西街道是柳州市最早将芦笙表演列为“保留节目”的城市社区,一位居民说,我们是通过芦笙了解少数民族的,原来我们以为苗族很神秘,不知道他们还有这么优秀的文化表演,现在芦笙一响起来,社区居民就知道有活动了,比微信、电话通知还灵便。
把芦笙吹到城市来,既满足了城市少数民族对乡音乡情的思念,又让城里的居民触摸到少数民族文化的宏远精深,加深了城市居民与少数民族群众的相互融合、相互接纳,构建起了一座民族团结的桥梁。以梁友光为代表的柳州市芦笙协会,用具有鲜明色彩的民族文化,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与城市搭桥进行了探路式的尝试,促进了少数民族进城人员与城市居民的相互了解、相互接纳,因工作突出,被柳州市推荐为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年来,柳州市委、市政府为服务城市少数民族,以民族特色文化为引路,在促进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的建设上作出了更多努力。在大龙潭社区创新山歌讲事的社区协调机制,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城市职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及市区10余所中小学建立苗绣、侗族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教学基地,让研习民族技艺成为文化自觉;在柳工、两面针、金嗓子等大型企业建立了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场所,让外来务工人员的民族权益得到制度化保障;采自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歌舞剧《白莲》、民族音画《八桂大歌》、民族舞蹈诗《侗》、彩调歌舞剧《红瑶梦》、群舞《仫佬仫佬》分别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文艺大奖;每年“三月三”等重要民族节庆举办“鱼峰歌圩等你来”全国山歌邀请赛、“千把芦笙闹龙潭·千人多耶唱和谐”等活动,以歌会友、以歌传艺、以歌宣教,让柳州市民感受民族文化别样风情,共享和谐社会的独特魅力。“鱼峰山下对山歌,雀儿山脚吹芦笙,龙潭公园跳瑶舞,艺术中心看大戏”,各民族文化交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和谐共处的景象在柳州处处呈现。
正如柳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吴慧兰总结:和而不同的民族文化是城市之魂,是标志城市进步和繁荣的象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城市,更要重视城市多元民族文化的发展,开展芦笙文化活动,可以为各民族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一个现实平台,进一步创新城市民族事务社会管理的形式,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认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芦笙最先发源于苗族群众,但侗、瑶、壮、汉族长期生活在一起,民族间文化相互交融,芦笙逐渐演变成了各民族共同的活动和欢庆方式。芦笙文化进城来,带来的文化交融与感情交融,不过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大趋势下的一个缩影。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矗立在柳州市市民广场的12支芦笙柱可以见证。
(通讯员 刘振中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