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贺州市召开全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6月6日在南宁召开的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各县(区)就全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汇报,对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通报了各县(区)开展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情况。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是一项重要政治活动,也是该市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行动,市民宗部门作为评选工作的牵头单位、实际执行者,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本着对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的态度去选择、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要坚持标准、把握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人员比例,严肃评选推荐纪律;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深入挖掘典型,写好事迹材料;要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意识,把控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贺州市民宗委 赵金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