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工作推进会在自治区民宗委召开,自治区评选办副主任、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沈永明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作讲话。
会议通报了各市开展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情况。会议指出,各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已基本完成收集候选对象材料及初评工作。但同时评选推荐工作中也存在候选对象没有充分体现广泛性,没有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事迹不够典型等问题。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是一项重要政治活动,也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行动,民宗部门要坚持标准、把握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人员比例,严肃评选推荐纪律;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深入挖掘典型,写好事迹材料;要把控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会上,与会代表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自治区民宗委办公室、政策法制处、监督检查处主要人员,各市民(宗)委(局)分管副主任等约30人参加会议。(自治区民宗委 李畊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