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先进单位活动开展以来,海东市直机关工委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的结合点,认真开展创建活动,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的55个机关基层党组织已有50个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近年来,海东市直机关工委认真履行“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督促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实施好“一把手”工程,结合市直机关实际,把创建工作与机关党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安排、同部署,从而在市直机关各单位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基层党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计划,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更加牢固。在此基础上,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多渠道争取资金,多形式帮助基层和各族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切实使各族群众不断得到实惠,增进民族团结进步。
(《海东时报》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