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对特色村寨进行准确定位、科学论证,科学制订保护与发展规划。二是与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在基础设施、产业培育、改善民生等关键领域取得成效。三是与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结合,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广本土特色生态旅游,打造民俗品牌。五是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改善各族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国家民委网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