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南宁市召开评选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布置会。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把握好推荐评选的原则、评选的标准以及评选政策和纪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选推荐任务。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其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把开展创建活动与关注各族群众的民生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各族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基础,使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过程,成为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在市政府会议室设主会场,各县区、开发区设分会场,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县区民宗局领导参加会议。
(南宁市民宗委 颜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