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研摸底。资金下达后,荔浦县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重点放在“十三五”贫困村,实施项目定为基础设施。调研的项目直接从扶贫项目库中遴选,并与扶贫办共同商定调研项目,确保全县扶贫一盘棋,统筹推进。
二是核查会商。通过调研摸底,主动与扶贫部门共同商定实施项目的个数及资金安排,为保证项目实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商拟将第一批资金121万元安排为3个项目,全部为道路扩宽硬化工程,涉及三个行政村,受益群众达2100多人。
三是集体研究。核查会商结束后,将初定项目及资金安排报县大统战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四是上报审核。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后,以扶贫、民宗、财政三部门形成上报文件报县政府审核批复。
五是公示公开。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将批复的项目在单位、村委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示公开期结束后,上报区、市民宗委备案。
(荔浦县民宗局 杨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