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新疆人社厅了解到,2018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是《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重要内容之一,培养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学员派往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学习,学习期间学员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均由国家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全额支付。
推荐人选须为自治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部分紧缺专业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和初级职称。
201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共有28人被列入培养计划,人数创历年之最。(昌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