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市及其下辖的各县区监察委员会相继挂牌成立,这些单位的牌匾公章都是由柳州市民族民语工作部门免费提供壮文翻译服务。2017年以来,柳州市民族民语工作部门,一方面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单位牌匾、公章的规定,使得大多数单位在更换和制作新的牌匾公章时自觉使用壮、汉文两种文字;另一方面努力提高民族语文翻译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壮文翻译规范,经过翻译、校对、初审,疑难翻译业务还要报送自治区民语委翻译处审核,做到及时准确地为各有关单位提供壮文翻译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7年1月至12月底,为柳江县改区相关单位翻译了330块牌匾和230枚公章的壮文名称。全年还为全市其他单位翻译壮文牌匾、公章120块(枚),为相关单位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宣传标语和会场主会标翻译壮文318条(幅)。这些牌匾、公章以及宣传标语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体现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突出了广西主体民族的特色,传承弘扬了民族语言文化。
(柳州市民宗委民语办 李云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