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举行苗年活动,众多苗族同胞身着民族盛装,欢聚在该县民族体育公园进行吹芦笙、踩堂、跳芦笙舞、唱苗歌、斗马等活动,欢庆苗年。
1月14、15日,融水全县放假2天,这是融水的首个苗年假。根据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案)的规定,每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八日(不含闰月)为自治县苗族传统节日苗年,放假2天。
苗年是苗族人民隆重的传统节日,各个地区过苗年的时间并不统一。 2008年6月7日, 苗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讯员 龙林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