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3人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活动,百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等陪同调研。该县人大法工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民宗局、教育局及苗学会、彜学会、仡佬学会、壮学会和汉学会等18个单位负责人,县人大代表2人,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家2人,共22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就关于标准壮语文推广的规定是否合适,关于双语教育要求的规定是否合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关于公务员双语学习和使用的规定是否合适,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使用是否合适、是否有可操作性,关于法律责任规定是否合适等内容进行介绍。隆林民宗局等7个单位作书面发言,其他与会单位及人员作口头发言。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为以上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隆林民宗局 陶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