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柳州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民宗局结合实际,采取多项工作举措,部署今冬明春开展全县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治理。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认真学习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国宗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举办专题学习班、培训班,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在政务媒体开设学习宣传专栏等形式,使相关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审核审批监督,严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等方面前置审核审批,建立宗教、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联系工作制度,进一步贯彻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和《意见》,坚持源头管控,防止出现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场所等现象,使宗教界自觉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
三是推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规范”主题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要求,继续抓好佛教道教场所教职人员、民主管理组织人员、财务、宗教活动、安全规范化管理建设等基础工作,健全相关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与机制,堵塞场所规范化管理方面漏洞,严防出现佛教道教商业化现象。
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力度。依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佛教道教商业化专项治理工作组,重点整治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假僧假道骗取钱财、教职人员直接参与商贸活动、为商业活动站台、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诱导信士烧高香、头香等行为,不断净化佛教道教领域环境,推进佛教道教法治化建设。
(融水民宗局 陈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