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德飞)12月5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第四期)在广西南宁举办。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出席开班式,自治区副主席黄伟京出席开班式并致辞,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坚永主持开班式。
开班式后,培训班第一讲由王作安局长介绍新修订《条例》背景情况和总体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进行了部署。第四期培训时间为5日-7日,其间,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分别就新修订《条例》分章节进行解读。
来自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黑龙江、天津等10省区、直辖市省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宗教工作业务处处长,地市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共计190余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民宗委相关处室的同志,各市县(区)民宗局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等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