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从12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该项教育惠民政策将惠及自治区85.72万名学生。此前新疆基本实现从幼儿园到初中的免费教育,在中央的支持下,南疆四地州已普及15年免费教育。至此,新疆实现15年免费教育。
对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即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实施免费教育。具体包括: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三免一补”)。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标准予以补助。
《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免学费年生均1200元,免教材费年生均670元,免住宿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寄宿管理和运行成本,助学金年生均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年生均2000元,免教材费年生均300元,免住宿费年生均600元,助学金年生均2000元。
(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