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南宁市委统战部、南宁市民宗委组织召开宗教界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市级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各重点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座谈。
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宗教界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宗教法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对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宗教界充分认识新修订并公布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对新修订的《条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涵的理解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正确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正确理解新修订《条例》对促进和谐、构建健康宗教关系的作用,增强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当作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做新修订《条例》的宣传者、执行者、捍卫者,切实履行新修订《条例》赋予宗教团体的职责,积极配合党和政府推动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推动宗教法治化管理,维护宗教领域持续和谐稳定,为南宁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方便宗教界更深入、更系统地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会议上,南宁市委统战部、南宁市民宗委给市级五个宗教团体赠送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参考资料400多册。
(南宁市民宗委 温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