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认真贯彻相关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推进民族文化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工作。成立了县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传统文化保护发展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全面推进民族文化发展,设立了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基础建设。投资5000万元建设县城区新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投资400多万元建成全县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投资1100多万元建成了59个村级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中心。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族文化影响力。加强文化阵地宣传,利用媒体宣传,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四是多措并举,确保珍贵文化遗产不失传。抓好文化保护基础性工作,加强民间艺人培养,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大生产性保护工作力度等。
(环江县委宣传部 罗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