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青岛市召开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在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民族差异性与服务均等化的关系、维护团结和推动进步的关系,通过个性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帮助少数民族尽快融入城市,发挥他们在宣传民族政策、推动民族团结方面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议就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任何时候民族宗教工作都要有利于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二是要强化大统战意识和法治意识,工作中要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三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要以开放的心态、开放的思维去把握民族宗教工作,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及时做好舆情信息的上报工作。五要培养政治把握能力、政策执行能力、依法管理能力、工作创新能力、风险管控能力。
(青岛市民宗局)